巴菲特在今年寫給股東的信中這樣說:「Charlie and I measure our performance by the rate of gain in Berkshire’s per-share intrinsic business value. If our gain over time outstrips the performance of the S&P 500, we have earned our paychecks. If it doesn’t, we are overpaid at any price.」
因為波克夏早已經不再是過去的紡織公司,而被認為是控股公司,持有許多企業的股權,所以有不少人都認為波克夏就像是一檔基金,而巴菲特就是經理人,只是這檔基金不收以資產百分比來計算的管理費,也不配息,而巴菲特從波克夏每年領取十萬美元的薪水。
那麼,怎麼認定巴菲特的貢獻有沒有符合所領得的薪資呢?巴菲特認為,如果績效超過S&P 500指數的表現,那麼就算值得,但是如果沒有,則不管付多少錢都嫌太多。
如果按照這個標準,可能很多基金的經理人都應該要把領到的高薪吐出來了,因為績效超過大盤的基金並不多,而每年持續都超過大盤的更少。投資人要付給基金經理人多少錢,其實可以根據金融業自己的遊戲規則來走。
最近有另一則新聞「獎酬新制上路 理專獎金縮水」,裡面提到:「理專每月手續費目標是薪水3~5倍,如3萬元底薪,每月手續費得賺15萬元,若以一般境外基金手續費收入3%估算,要賺15萬元手續費,得賣500萬元基金。 」
所以管理費根本不應該是不管賺或賠都收取1.5%,照巴菲特的說法,如果績效輸給大盤,那不管付多少都算太多(Be overpaid at any price.),績效落後給大盤的基金根本沒有資格收管理費。而如果按照金融業目前貢獻度與薪資的衡量標準,理專的手續費業績目標是薪水的三到五倍,則現在那些收取1.5%管理費的共同基金,應該要保證給投資人超過大盤表現還要多4.5-7.5%的績效。
不過其實現在的投信,發行主動管理的共同基金,收取高額的管理費,卻連「績效至少贏大盤」都不敢保證。當然,連巴菲特也無法每年都贏大盤,但是至少有骨氣一點,如果沒有超過大盤,就別收管理費,因為根本沒資格拿那一筆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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